一、居民收入
1、劳动性收入:通过劳动所获得的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2、财产性收入:通过自己所拥有的的各类财产获得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所得的利息、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等。
3、经营性收入: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
4、转移性收入: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养老金、社会救济和救助、政策性生产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救灾款等。
二、分配制度
1、基本内容:公有制为主体决定了分配方式必然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存在又决定了分配方式的多样性,所以,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按劳分配: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2、按劳分配以外的分配方式:
(1)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个体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劳动成果扣除成本和税收后直接归劳动者所有,从而构成他们的个人收入。他们既是劳动者,又是经营者、投资者,不仅要付出劳动,谋划发展,还要承担经营风险,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收入受国家保护。
(2)按生产要素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收益分配。
- 具体形式:
| 类别 | 对应形式 |
|---|---|
| 按资本要素分配 | 储蓄存款利息、股息、股票转让所得、债券的利息、私营企业主的税后利润 |
| 按土地要素分配 | 土地、房屋的租金和转让金 |
| 按管理要素分配 | 企业管理人才凭借管理才能和在生产经营中的贡献而参与分配的方式 |
| 按劳动要素分配 | 在私营、外企中劳动者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收入 |
| 按信息要素分配 | 提供市场信息、管理方案的收入 |
| 按技术要素分配 | 技术入股、专利使用、技术转让的收入 |
3、库兹涅茨曲线:又称倒 U 曲线,反映的是经济发展水平与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即随着一国收入水平的上升,收入分配差距将趋于扩大,当经济水平达到较高程度时,收入差距将开始缩小。
三、完善分配
“三次分配”是我国分配制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共同构成一个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这个概念由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1994年提出,并已写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等中央文件。
1、初次分配:指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通过市场机制对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要素提供者进行货币报酬分配。该分配方式遵循效率原则,根据生产要素的边际贡献确定报酬比例,构成国家、企业及个人的初次分配收入。比如工资、利润、地租等。
2、再分配: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进行的各种分配。政府作为再分配的主体,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再分配要更注重公平。包括税收、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救济)、转移支付等。
3、三次分配:主要由高收入人群等社会力量在自愿基础上,以募集、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 “三次分配”常被误解为“逼捐”或简单的“劫富济贫”。需要明确的是,自愿性是其最根本的特征。它强调的是一种基于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自觉的主动参与,与强制性的税收再分配有本质区别。
